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 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11-11 10:43
来源:
为提升山东省农药行业科技创新水平,鼓励企事业单位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学研结合,促进农药领域科学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和创新型省份建设,鼓励和表彰我省在农药领域科学技术进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我会决定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奖项设置
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设一、二、三等奖。
- 被推荐范围
- 山东省内从事农药行业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相关团体等完成或个人完成的、经相关部门或第三方组织评价的科技成果,成果应具有明显的创新性、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 在农药基础研究领域具有被国内外学术界公认的重大科学发现、重要方法创新;
- 省内为农药领域科技进步做出突出贡献单位或个人。
- 推荐单位/人
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实行推荐候选人(项目)制度,符合条件的推荐单位可以自荐,也可以推荐其他候选人(项目)。
1.协会理(监)事单位、协会各专委会(每单位可推荐2项)。
2.两院院士、泰山学者(每人可推荐1项)。
- 推荐流程:
1.按照自愿推荐原则,推荐单位/人填写《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WORD格式),扫描或复印相关证明材料。
2.纸质版推荐材料用A4开本竖版装订,一式两份,推荐人签字、被推荐单位盖章后,寄送至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电子版(盖章、签字处直接打印单位名称、姓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dnyxh2016@163.com。
- 推荐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 科技成果项目缺乏第三方评价的,可联系协会秘书处。
- 注意事项
1.推荐单位/人在推荐候选人(项目)前,应当征得该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和候选人的同意。
2.推荐单位/人填报的推荐书及有关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可靠。
3.推荐单位/人对推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4.推荐项目应不涉及关键技术、生物安全、人文伦理等有关国家安全和社会高度敏感领域。已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的项目不再接受推荐。
5.推荐、评选本协会科学技术奖均不收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平南、罗娜、张昊
联系电话:0531-86401641、18660181526、13188873775
电子邮箱:sdnyxh2016@163.com
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山路80号 邮政编码:250013
附件:1、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指南(2022年度)
3、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
下载地址: https://mp.weixin.qq.com/s/avdsCsvmDxT_mlM4YoOn_A
山东省农药行业协会
2022年11月7日